财产分割实务:彩礼的“归还”之路:法律与人情的交织考量
彩礼的“归还”之路:法律与人情的交织考量
在情感与法律的交汇点上,彩礼问题往往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坎。当未婚男女在婚姻的门前徘徊,却因种种原因未能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那些曾经作为爱情见证的彩礼,又该如何妥善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既敏感又复杂的话题——未登记结婚的彩礼归还问题,一同探寻法律与人情之间的微妙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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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引入:爱情未果,彩礼何归?
让我们先从一个真实的案例说起。陈峰与陈容容,两个年轻人经人介绍相识,彼此情投意合,很快便走到了订婚这一步。按照当地习俗,陈峰向陈家支付了高达39万元的彩礼,以示对这段感情的重视和承诺。然而,好景不长,两人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发现彼此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也存在较大差异,最终选择分手。
此时,陈峰提出了彩礼的归还问题。这不仅仅是一笔经济账,更涉及到两个人的情感纠葛和法律的公正裁决。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这笔彩礼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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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指引下的彩礼归还原则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这一规定为彩礼归还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法律并非冷酷无情,它同样考虑到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感受。
在本案中,法院并未直接判决全额返还彩礼,而是综合考虑了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这种灵活的裁决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又兼顾了双方的实际情况,避免了因彩礼问题而引发的更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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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考量
彩礼归还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道德问题。在法律层面上,我们需要严格遵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而在道德层面上,我们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双方的感受和利益,寻求一个既能维护法律公正又能体现人性关怀的解决方案。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类复杂的情感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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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归还背后的深层思考
婚约财产案件可分为两类不同性质:一类是当事人基于订立婚约而由一方赠与另一方或由双方相互赠与的财产;另一类是当事人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如给付对方大量现金、其他贵重物品等,另一方当事人按当地的风俗习惯而取得的财产属于一种事实上的占有,并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婚约解除后,占有人是一种不当得利的利益,财产所有人负有不当利益返还之义务。但由于接收方是基于风俗习惯而取得的财产占有,并无主观恶意。对婚约财产的返还,除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外,同时应适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及当地的风俗习惯,适用“公平原则”酌情减轻收受财物一方的返还责任。
本案要处理好此类婚约财产返还案件,第一,要明确彩礼范围。以下财产应不属于彩礼的范围:1.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和婚后因表达爱情、取悦对方而互赠的礼物。彩礼本质上应该是为按农村习俗举行传统婚礼而给付的财物,应严格区别于平日生活中的赠予行为,不可任意扩大。2.给付彩礼后的共同花费,根据很多地方的习俗,彩礼支付给女方后,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置办酒席、送礼、日常生活开销等,这些消费已成事实,没有可以分割的内容。第二,要明确“生活困难”的标准。此类返还彩礼诉讼中,认定生活困难还应该从以下方面把握:1.有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乡或镇政府)、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2.造成足以使生活困难的其他事实,如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或患有重大疾病,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等等。第三,返还额度的认定。明确彩礼返还与否之后,进一步应明确的是返还额度多寡,并遵守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在处理彩礼返还的具体额度时,应根据双方的利益均衡确定返还额度是否公平,适当保护妇女权益及照顾弱势群体一方的合理需求。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上,应采用过错原则。婚约人无重大正当事由而解约,或自己有过错而造成他方之解约,均丧失赠予物的返还请求权。采取过错原则,更符合现实的司法实践的需求,也更能体现公平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认为,本案中,陈容容与陈峰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登记结婚,因此对于支付的彩礼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时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基于此,再审和一审法院酌情认定陈容容、陈星辉、陈爱明返还案涉部分彩礼23万元,兼顾到公平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正确。
总结与展望
彩礼归还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议题,它涉及到法律、道德、文化和社会等多个层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既要遵守法律规定又要兼顾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感受。同时,我们也应该深入思考彩礼背后的社会和文化根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类问题。
最后,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当爱情未果时,彩礼应如何归还?或许答案并不唯一,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尊重法律、尊重彼此、尊重这段曾经的感情。因为在这段旅程中,最重要的不是彩礼的归属而是我们对待彼此的态度和方式。
Q&A
问:《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彩礼归还问题的?
答: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具体返还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问:彩礼归还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答:彩礼归还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建议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专业调解机构的帮助;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创 王子涵律师 西安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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